
中國的現行憲法第三十五條和三十六條分別規定了中國公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以及宗教自由,不允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或個人強迫公民控制他人的信仰選擇。但中國共產黨(CCP)5月20日的一份內部文件,給共產黨員列出了20條規矩,涉及新聞自由、私人生活和宗教信仰等各個方面,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將受到嚴厲處罰。
共產黨員禁止收聽收看海外的反動廣播電視節目,禁止訪問所有英語主流媒體,禁止訪問非法或反動網站。
對於黨員的私人生活,文件也做了更多規定:除了黨組織活動,禁止加入各類俱樂部、校友會、同學會,或者退伍軍人協會等。
更有甚者,文件禁止人們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動。
評:
在中共國,黨規常常凌駕於憲法之上。共產黨總是帶頭破壞踐踏法律,這樣的國家和政府,還有合法性可言嗎?
翻譯報導:白頭翁0420
校對整理:白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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